福利補助
津貼申請・資格查詢
正式申辦資格與金額,以大溪區公所及桃園市社會局最新公告為準。本頁更新:Sun Sep 06
📌 本頁整理常見的政府福利補助,方便里民初步了解。實際資格、金額與受理以桃園市政府社會局及大溪區公所最新公告為準。里辦公室可協助初步諮詢與文件準備,正式申辦與核定由大溪區公所社會課辦理。 申辦窗口:大溪區公所 社會課 ☎ 03-388-2201(總機) 地址:大溪區普濟路 11 號
一、生活扶助類
1. 低收入戶生活扶助
- 對象:設籍並實際居住桃園市,家庭總收入與財產符合當年度低收入戶標準者。
- 補助內容:每月核發家庭生活扶助費(依家庭人口與級別,金額依公告);並可再申請就學、醫療、租金,以及三節慰問等相關補助。
- 應備文件:申請書、全戶最近三個月戶籍謄本、全戶收入及財產證明、申請人身分證與印章、郵局或銀行存摺影本。
- 申請程序: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提出 → 區公所初審 → 社會局核定 → 核定後按月撥入帳戶。
2. 中低收入戶
- 對象:家庭收入略高於低收入戶、符合中低收入戶標準者。
- 補助內容:部分生活補助、健保費補助、就學與醫療減免等(項目與金額依公告)。
- 應備文件:同低收入戶(申請書、戶籍謄本、收入財產證明、身分證、印章、存摺影本)。
- 申請程序:區公所社會課提出 → 初審 → 社會局核定。
二、老人福利
3.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
- 對象:年滿 65 歲、設籍並實際居住桃園市(最近一年居住國內逾 183 日)、未接受政府公費收容安置,且家庭收入與財產符合標準者。
- 補助金額(2026 桃園市社會局公告,調整時以官方為準):
- 第一級:全戶平均所得低於最低生活費 1.5 倍 → 每月 8,329 元
- 第二級:全戶平均所得低於最低生活費 2.5 倍 → 每月 4,164 元
- 財產標準(參考):全家每人存款+投資+有價證券合計未超過 250 萬元(每增 1 人加 25 萬);全家土地及房屋價值未超過 770 萬元。
- 應備文件: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、申請書、申請人印章、其他證明文件;委託代辦另需委託書及被委託人身分證影本。
- 受理單位: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。
4. 敬老愛心卡(敬老卡)
- 對象:設籍桃園市、年滿 65 歲(原住民年滿 55 歲)。
- 內容:卡片內含乘車、運動中心等點數(額度依公告),可搭乘公車、捷運等。
- 應備文件:身分證、印章、一吋照片(依承辦要求)。
- 申請窗口:區公所或指定據點;里辦可協助說明。
5. 重陽敬老禮金
- 對象:設籍桃園市、符合當年度年齡條件之長者。
- 內容:每年重陽節依年齡級距發放(金額依當年公告)。
- 說明:多為主動造冊發放,符合資格者留意區公所公告與里辦通知。
6. 中低收入老人裝置假牙補助
- 對象:設籍桃園市、符合中低收入或特定資格之長者。
- 內容:補助全口/部分假牙製作費(金額與資格依公告)。
- 應備文件:身分證、健保卡、牙醫評估或估價資料、相關資格證明。
- 申請窗口:區公所社會課。
三、身心障礙者福利
7.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
- 對象:領有身心障礙證明、設籍並實居桃園市,家庭收入與財產符合標準者。
- 補助內容:每月生活補助(依障礙等級與收入級距,金額依公告)。
- 應備文件:身心障礙證明、全戶戶籍謄本、收入及財產證明、身分證與印章、存摺影本、申請書。
- 申請程序:區公所社會課提出 → 初審 → 社會局核定。
四、生育與育兒
8. 生育津貼
- 對象:新生兒之父或母設籍桃園市達一定期間(依公告),且新生兒完成出生登記。
- 內容:每胎補助(金額依公告,多胞胎另有加碼)。
- 應備文件:申請書、新生兒與父母戶籍資料、受款人存摺影本、印章。
- 申請窗口:區公所(多可臨櫃或線上),部分結合出生登記於戶政辦理。
9. 育兒津貼/托育補助
- 對象:0 至未滿 5 歲兒童(未同時領取其他重複性補助)。
- 內容:中央育兒津貼按月發放;送請合格托育者另有托育補助(金額依中央/地方公告)。
- 應備文件:申請書、兒童及請領人戶籍資料、存摺影本;送托者另附托育契約。
- 申請窗口:區公所或線上申辦。
五、急難與救助
10. 桃園市急難救助/馬上關懷
- 對象:家庭因死亡、重病、失業、災變等突發變故,致生活陷於困境者。
- 內容:一次性急難救助金(金額依個案審核與公告);情況急迫者可從速核發。
- 應備文件:申請書、戶籍資料、變故證明(診斷書、死亡證明、失業或非自願離職證明等)、存摺影本。
- 申請窗口:區公所社會課(急難案件可儘速受理)。
11. 強化社會安全網—急難紓困
- 對象:擴大急難救助對象,含遭逢變故一時陷困、未及納入其他補助者。
- 內容/文件/窗口:原則同急難救助,依專案規定辦理。
12. 災害救助
- 對象:因天然災害致住屋毀損或人員傷亡之市民。
- 內容:依災害防救相關規定發給救助金(依公告)。
- 申請窗口:區公所;災後留意公告受理期限。
六、其他
13. 國民年金保費補助
- 對象:經濟弱勢(低收、中低收、身障等)之國民年金被保險人。
- 內容:政府補助部分或全額保費。
- 諮詢窗口:勞動部勞保局;區公所可協助諮詢。
以上為常見補助之整理說明,非完整清單,且各項標準與金額可能調整。最新且完整資訊請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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